手术部位标识标准-2023

国家卫健委于2023年9月23日发布了此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:原文

  1. 范围
    本标准规定了手术部位标识的原则、人员、时间、工具和方式等内容。
   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手术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。有创操作部位标识可参照执行。

  2. 规范性引用文件
    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。

  3. 术语和定义
 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  • 手术operation
  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或治疗疾病为目的,在人体局部开展去除病变组织、修复损伤、重建形态或功能、移植细胞组织或器官、植入医疗器械等医学操作的医疗技术,手术应当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、有效性确切。

  • 手术医师surgeon
    取得相应专业的《医师执业证书》并参与手术操作的医师。

  • 主刀医师head surgeon
    主导手术方案设计、完成关键手术过程、负责手术结果的医师。

  • 手术部位标识surgical site marking
    为避免手术部位错误,手术医师对手术部位所做的标记,包括体表标识、书面标识和影像(包括数
    字影像)标识。

  1. 手术部位标识要求

标识原则:

  • 主刀医师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。
  • 患者和/或家属、授权委托人、监护人宜参与标识。
  • 患者由接送人员转运到手术室前,病房护士核实,应标识而未标识的患者不能转运,核对正确后送达手术室交接区。在交接区手术室护理人员再次核对并确认标识情况。在手术室内手术医师、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遵循三方核查制度。
  • 涉及左右侧的器官(如:左右侧的眼、耳、鼻腔、胸壁、肺、肾、附件等)、多重结构(如四肢、足趾、关节等)和多节段部位(如脊柱等)以及非正常解剖部位的器官或组织的手术,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。脊柱手术可在影像资料上标记具体的脊柱段。
  • 患者消毒前,手术部位标识应清晰可见。
  • 不做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:
    • 需紧急抢救手术时;
    • 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(消化道内镜、支气管镜、膀胱镜、宫腔镜等);
    • 开放性骨折、损伤;
    • 经人体自然腔道(阴道、尿道、直肠等)的手术;
    • 心脑血管介入;
    • 唯一正中的器官或组织。

标识人员:
主刀医师或经主刀医师授权执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手术医师。

标识时间:
进入手术室之前完成手术标识。

标识工具:
手术标识使用外科手术皮肤记号笔,新生儿等易产生色素沉着的患者或部位宜用不产生色素沉着的
外科手术皮肤记号笔。

标识方式,标识方式有体表标识、书面标识和影像(包括数字影像)标识三种方式:

  • 体表标识

    • 以下情况适用于体表标识:
      1. 一般手术标识于体表;
      2. 脊柱手术应明确手术椎体节段;
      3. 眼科手术标识于患侧眉弓上方正中;
      4. 口腔手术可在相对应的面部皮肤进行标识;
      5. 患处已有纱布、石膏、牵引器等,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;若在进手术室之前已去除包扎物,宜在患处标识。
    • 体表标识方式如下:在手术部位上以“○”标识,直径≥3cm。
  • 书面标识

    • 以下情况适用于书面标识:
      1. 皮肤状况不适宜标识或患者拒绝做手术部位的皮肤标识;
      2. 标识可能影响患者美观,如头颈部;
      3. 标识部位在解剖学上是不可行的,例如口腔等部位。
    • 书面标识方式如下:在“书面标识确认图” (参见附录A.1~A.2)中相应的手术部位以“○”标识,并签字存档保管。
  • 影像标识
    在影像中相应的手术部位以“○”标识,并留存记录。

手术部位书面标志确认图-1

手术部位书面标志确认图-2

手术部位书面标志确认图-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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