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中的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

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中要求:

特殊检查 、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前,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,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、治疗的医学文书。内容包括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项目名称、目的、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、患者签名、医师签名等。(注意:现在的各种知情同意书除了要求患者签名外,还要求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或治疗的意见。)

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中明确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: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、治疗活动:

  • (一)有一定危险性,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;
  • (二)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,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;
  • (三)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;
  • (四)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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